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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贸易系09级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
作者:   来源: 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3-12-10   浏览:
   经济贸易系09级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
经济贸易系09级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相关规定

根据学校校外实习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经贸系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暂行规定如下:

一、学生要积极走向社会、面向市场,到市场中去锻炼自己、推销自己,获得从事实际工作所需的技能,不断培养自己的实践能力。

二、所有同学都要按规定时间参加毕业实习(具体时间:227日开学,第一周社会实践。35-420日毕业实习七周,其中商务专业 3 5 日到427日毕业实习八周);学生应自己联系实习单位,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计划的要求,在实习教师的指导下,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任务。

三、毕业实习管理要求。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应在实习开始后一周内(须在实习开始的第一周),将个人联系的实习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电话和具体实习方式等内容报告给实习指导教师;实习期间,每周至少要给指导教师打一次电话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汇报自己的实习相关情况;一旦遇到紧急情况,要马上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,争取学校、系、指导教师的帮助;在实习期间,系里将随时通过电话或派人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,对未按要求不能保证实习质量者,将不计实习成绩。

四、实习要按学校校外实习管理规定进行,根据学校校外实习管理规定,系里为学生指定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负责前期的动员与组织、实习指导、批改实习报告、考核实习效果和评定实习成绩等内容。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要积极主动去联系实习单位,由实习接受单位做出具体安排。实习结束后,实习接受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情况做出书面鉴定。(在《毕业实习鉴定表》上填写)毕业生须提交毕业实习报告(毕业实习报告要求附后)。

五、按照实习计划的要求,学生实习成绩由三部分组成:实习报告占30%,实习接受单位书面鉴定占30%,实习效果考核占40%

六、学生校外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费用由学生本人自理。

七、学生要按照实习计划和毕业设计任务书的有关安排,按时完成毕业实习任务。同时,在实习岗位上要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资料收集工作,为毕业论文的撰写做好工作。并按照规定时间准时返回学校,准备毕业论文的撰写(营销专业五周,其他专业七周)与答辩(201264-8日左右)工作。对必须顶岗实习且已交了就业协议书的同学,可以在实习单位边实习边撰写毕业论文,但必须办理有关手续(提交单位顶岗实习证明、办理请假手续)并按时返校参加毕业答辩。对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八、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的学生,在实习期间,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实习单位及学校的有关纪律要求,认真做好个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工作,不准参加一切不良活动。对违反规定者,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学生在实习期间的安全和个人行为由学生本人负责。

九、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,要服从领导,听从分配,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的政治学习、业务学习和公益劳动。

十、实习期间在校内住宿的学生,来校后要先到系辅导员处报到,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,打扫好并保持好宿舍卫生。

附件一:经济贸易系毕业实习报告要求

附件二:经济贸易系毕业实习鉴定表

 

经济贸易系    

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